申请测绘资质的详细流程

测绘资质审批程序流程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一)

符合国家测绘局规定样式的《测绘资质申请表》

一式四份,

并报电子文档一份;

(二)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

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聘任文件;

(四)

符合规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

任命或聘用文件、

合同、

毕业证书、身份证;

(五)

当年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名册;

(六)

符合规定数量的仪器设备的证明材料;

(七)

测绘技术、

质量保证体系和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的证明文件;

(八)

单位住所证明;

(九)

可以反映本单位技术水平的测绘成果证明材料。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

符合规定形式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

应当受理其申请,并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通知书。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

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不予受理,

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

由陕西省测绘局或其委托下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一次实地核查。

陕西省测绘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

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

经局领导批准,

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

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甲级测绘资质,

按照国测法字[2004]4

号文件办理。

经审查,

做出不予批准决定的,

《测绘资质申请表》

上填写理由,

并在

10个工作日内送达申请人。

符合条件,

经审查批准的,

应当于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

送达《测绘资质证书》

及有关文件。

申请受理部门:

陕西省测绘局法规处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涉密测绘成果适用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对测绘成果的管理,保证测绘成果的合理利用,提高测绘工作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测绘成果,是指在陆地、海洋和空间测绘完成的下列基础测绘成果和专业测绘成果:

(一)天文测量、大地测量、卫星大地测量、重力测量的数据和图件;

(二)航空和航天遥感测绘底片、磁带;

(三)各种地图(包括地形图、普通地图、地籍图、海图和其他有关的专题地图等);

(四)工程测量数据和图件;

(五)其他有关地理数据;

(六)与测绘成果直接有关的技术资料等。

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负责组织全国基础测绘成果及其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提供使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测绘成果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并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成果以及有关专业测绘成果的接收、搜集、整理、储存和提供使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军事部门测绘成果的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和地勘涉密测绘有关的部门:

针对全国地勘行业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使用存在失泄密隐患问题,中央领导同志最近作出多次批示,要求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为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强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的监管,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与国土资源部、国家安全部和国家保密局协商一致,共同成立全国地勘行业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使用与管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徐德明担任组长。

四部门联手行动,重拳出击,迅速在全国地勘行业开展保密大检查,全力把维护地理信息安全落到实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规定

人民网-四部门开展地勘涉密测绘成果和地质资料检查侧记

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根据部对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加强矿业权科学管理、维护矿业权人合法利益、推进矿管政务公开、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提供基础支撑,现就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全国范围内的矿业权(不包括石油、天然气、煤层气,下同)现状进行实地核查,核准矿业权实际范围,摸清矿业权分布现状及规律,及时纠正核查中发现的问题,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使矿业权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二、工作内容

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成果验收4个阶段。根据矿业权核查工作室内数据核实整理的成果,确定矿业权实地核查的基准数据;通过实测探矿权勘查工程空间分布和采矿权开拓工程空间分布,获取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二维或三维坐标,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上的坐标进行对比核实,同时,对矿业权其他相关数据一并核查;对核查中发现的矿业权交叉、重叠等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对实地核查阶段形成的数据进行综合和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实地核查范围为2008年6月30日前设置的有效矿业权。

(二)以室内核实整理后的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数据为基础,以单个探矿权、采矿权为实地核查对象。

(三)实地核查内容分为重点核查内容和一般核查内容。重点核查内容要通过现场实测进行核实。区块范围和矿区范围、开采标高、主采矿种应列入重点核查内容。一般核查内容可通过现场查阅资料或询问矿业权人进行核查。对于已经做过现场实测的矿业权,如果实测工作符合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技术要求,可直接提交实测结果。

(四)实地核查的工作重点是室内核实整理中发现的有交叉、重叠的矿业权。核查中要实地测量重叠矿业权的范围、核实发证时间、发证机关等信息。

(五)实地核查时要引入2~3个测量控制点,以此测量勘查工程分布坐标或开拓工程分布坐标及开采标高。

(六)将实测的勘查工程或开拓工程分布范围投影到平面图上,与勘查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上标定的范围进行套合,形成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或开拓工程平面图,分析核实矿业权人实际活动范围。

(七)对于经过实地核查的矿业权内容,应按照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的格式建立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并对有问题的内容进行标注。

(八)对于矿业权人实际勘查开采活动范围与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坐标不一致的,应及时处理。属矿业权人超越界限的,必须依法处理并及时纠正;属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登记有误的,应由矿业权人提出申请,发证机关及时变更;属矿业权人之间存在争议且一时难以协调处理的,应将实地核查数据客观记录到探矿权、采矿权核查数据库中,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对经过依法变更的矿业权内容,应及时更新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

(九)对于核查无误的露天采矿权,应按照法律规定设桩标界。

(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对测量单位提交的核查成果进行验收。

四、组织实施

在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方法、统一标准、统一进度”的要求,在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全国矿业权核查专题工作组,负责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监督检查工作进展,汇总、验收全国核查成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成立矿业权核查专题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矿业权的实地核查工作,编制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涉及部登记发证的,由部提供相关数据,由所在省(区、市)一并组织核查。核查中新发现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要及时向部报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矿业权核查工作由部指定的单位进行核查。各省(区、市)可选择核查试点,总结经验,再行推广。

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通过招标等形式委托符合资质条件的勘查或测量单位承担实地核查工作。煤炭、金属、重点非金属矿种的实地核查工作,应由具有固体矿产勘查或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

各省(区、市)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探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探矿权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本行政区域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并于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采矿权成果汇总和上报工作。

部将于2008年5月组织对承担实地核查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技术培训。

五、工作成果

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后,应按《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见附件)汇总上报以下工作成果:

(一)逐个采矿权开拓工程平面图(电子版)。

(二)逐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电子版)。

(三)省级行政区域矿业权分布图(电子版和纸质版)。

(四)省级行政区域矿业权和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电子版和纸质版)。

(五)更新后的探矿权、采矿权登记数据库。

(六)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包括矿业权设置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与建议等。

六、经费保障

全国矿业权核查工作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担。中央资金负担全国矿业权核查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技术要求制定与培训、试点示范、成果汇总和总结工作,并对省级矿业权核查工作给予一定经费补助。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将本行政区矿业权核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结合矿产资源及其管理实际,统筹安排,申请地方财政资金,保证矿业权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请各省(区、市)于2008年4月底前将矿业权核查专题工作组成员名单报部备案;2008年5月15日前将核查实施方案和确定的实地核查单位报部备案。

附件: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章)

二○○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件 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

一、技术要求

(一)坐标、投影系统及精度要求。坐标系统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投影采用高斯—克吕格3°带投影,采用当地实际中央子午线。椭球采用1975年IUGG推荐椭球(国际大地测量协会1975)西安80坐标系基准椭球(a=6378140mb=6356755.2881575mα=0.0033528131778)。精度要求:测点点位中误差为±0.10米,高程中误差±0.10米。

(二)控制测量。可根据地形用RTK或全站仪在保持精度的情况下灵活掌握,全站仪放样时应在控制点上进行,困难地区允许发展一级支站,支站不得超过后视距离。RTK点校正测量时应测量3个以上控制点。

(三)露天采矿权拐点放样及界桩埋设要求。依据实地核查后的露天采矿权拐点坐标进行实地放样,标定拐点的地面位置。原则上所有露天采矿权拐点必须埋设界桩,因地形地貌因素无法埋设界桩的,也应作标记。界桩要按顺时针方向编号。

(四)井下测量作业技术要求。井下平面控制导线的布设,按照“高级控制低级”的原则进行。井下高程测量的目的就是通过测定井下各种测点高程,建立一个与地面统一的高程系统,确定各种巷道、硐室在竖直方向上的位置及相互关系。井下高程控制网可采用水准测量方法或三角高程测量方法敷设。

二、图件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单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电子版),比例尺1∶2000或1∶5000,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地理要素,探矿权边界,钻孔、槽探、坑探、填图范围等勘探工程分布等。

2.单个采矿权开拓工程平面图或开发利用图(电子版),比例尺1∶2000或1∶5000,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地理要素,采矿权边界,巷道、采区、采空区等开拓工程布置等。

3.省级行政区域矿业权分布图(电子版和纸质版),比例尺1∶50万或1∶100万,主要内容包括主要地理要素、矿业权位置和名称等。

4.省级行政区域矿业权和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电子版和纸质版),比例尺1∶50万或1∶100万,主要内容包括矿业权位置和名称、矿产资源分布等。

(二)编制要求

矿业权分布图以地理图为底图,矿业权和矿产资源分布图以地质图为底图。地理底图参照《1∶5万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7—95)和《1∶5万/1∶100万省(市/区)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0159—95)执行。1∶50万和1∶100万地质底图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统一提供。

(三)空间数据提交格式

空间数据提交格式为ArcGIS(E00、Coverage)或AutoCAD(DXF)。各省(区、市)负责图件数字化。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负责汇总及转换到统一的数据库管理系统中。

请问测绘资质怎么申请?

关于新办测绘资质,新政策缩减了将近80%的类别,原测绘资质的小项现全归为大项,分别是:大地测量,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海洋测绘,导航电子地图执照,互联网地图服务,地图编制。十个大项。

新办测绘资质人员比老保准压缩了很多,但是仪器设备,档案管理,保密协议等硬性条件审查极为严格,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新办的内容和条件:

一、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法人资格;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测绘资质等级专业类别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由《测绘资质分类分级标准》规定。

 二、申请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一)法人资格证书。

(二)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的退休材料和劳务合同;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三)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技术装备的所有权材料。

(四)符合通用标准规定的材料。

(五)申请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提供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测绘业绩材料。

三、对在本标准实施前测绘单位已有的用于申请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不离开本单位的前提下,实行“老人老办法”,原有专业和职称等级继续有效。没有测绘专业高级职称的注册测绘师可以计入中级测绘专业技术人员。

广东的测绘乙级资质办理指南

目前测绘资质新规只有甲、乙两个级别测绘资质实地核查整改建议,丙级延续换证(乙级)。

测绘资质测绘资质实地核查整改建议的专业类别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测量、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不同专业对应测绘资质实地核查整改建议的办理条件不一样,可以同时申请多个专业的资质,人员是可以共用的,目前难度不大,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办下来了。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测绘资质实地核查整改建议

(一)有法人资格测绘资质实地核查整改建议

(二)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四)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对导航电子地图制作甲级测绘资质的审批,自然资源部将通过网上受理,并采用以下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一)将申请单位的基本信息、所申请测绘资质类别等级及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的申请信息等通过本机关网站公开。

(二)引入第三方机构作技术性审查。

(三)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专家评议。

(四)部机关内部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