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测绘市场管理办法(2021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测绘市场管理,发展地理信息产业,推进测绘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辽宁省测绘地理信息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测绘市场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统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市场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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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保密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第四条 测绘市场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测绘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第六条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测绘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条件。第七条 外省测绘单位承接我省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应当按照规定到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业务监督。第八条 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九条 依法实行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单项合同估算价超过50万元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以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方式发包。
依法不适宜实行招标投标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确定的测绘单位实施。第十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应当按照与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规模、技术要求相当的测绘资质等级条件,设定投标单位的最低测绘资质等级。第十一条 依法实行招标的,招标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内,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招标时间、地点、方式、招标文件等报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测绘单位应当在测绘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本单位测绘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设计书、合同文本的复印件报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所在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承揽跨行政区域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向共同的上一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实行招标的,其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测绘、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评标委员会中测绘、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第十三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不得向不具有相应测绘资质等级的单位发包或者迫使测绘单位以低于测绘成本的价格承包。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承发包应当以国家发布的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或者收费标准为定价依据。第十四条 经发包单位同意,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承包单位可以将测绘地理信息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但分包量不得超过总工程量的25%。
接受分包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测绘资质,并不得再次分包。第十五条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合同订立可以参照国家或者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合同示范文本。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当注明利用的已有测绘成果来源,不得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六条 依法招标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应当实行测绘质量监理制度。
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发包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等级的测绘单位进行监理。测绘监理单位对其监理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成果质量承担责任。
具有测绘监理专业资质的测绘单位不得对本单位承包的测绘地理信息项目进行监理。
测绘监理单位及其监理人员不得与测绘单位或者个人串通,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第十七条 测绘单位应当执行国家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测绘成果质量管理体系,并接受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测绘成果质量进行检查,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测绘成果质量检查结果。
注册测绘公司需具备什么条件?
准备材料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申请书”;
1、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三)法人股东资格证书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测绘资质放开外资,监事和经理的文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代理人的证明;
6、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居住证明。
注测绘资质放开外资:住宅使用证明的编制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是您自己的财产测绘资质放开外资,您需要一份房地产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2、如果出租房屋测绘资质放开外资,您需要一份房东签署的房地产证明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租金发票;
3、如果您以公司名义租用办公楼,则需要公司官方证明的复印件,公章,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双方签署并盖章的租赁合同,以及 租赁发票。
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批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认公司类型,名称,注册资本,股东和出资比例后,您可以到工商局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
结果:核名称被传递,如果失败,则需要重新命名。
第2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称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执行信息,业务范围,并在线提交预申请。 在线预审批准后,申请材料将根据预约时间提交工商局。
结果:收到测绘资质放开外资了建立登记的登记通知。
第三步是获得许可证
时间:约会的日子
操作:携带注册登记通知书,负责人的原始身份证,并向工商局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
结果:获得营业执照。
第四步,雕刻等事项
时间:1-2个工作日
公司章节
操作: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部门办理:公司印章,财务章,合同章,法定代表章,发票章; 此时,公司注册完成。
扩展资料
公司名称
常见的公司名称一般有3种形式,不同形式之间并没有本质区别,注册时任选其一即可。
1、地区+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北京快又好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2、字号+(地区)+行业+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北京)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字号+行业+(地区)+组织形式
例:快又好信息技术(北京)有限责任公司
建议在起名时,建议将字号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是否已经被注册,尽量保证没有重名,这样通过率会高一些。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公司注册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促进中外经济、科技的交流与合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测绘活动(以下简称来华测绘),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来华测绘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二)不得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
(三)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第四条 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负责来华测绘的审批。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来华测绘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第五条 来华测绘应当符合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测绘活动中涉及国防和国家其他部门或者行业的国家秘密事项,从其主管部门的国家秘密范围规定。第六条 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测绘,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采取合资、合作的形式(以下简称合资、合作测绘)。
前款所称合资、合作的形式,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资、合作企业。
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一次性测绘活动的(以下简称一次性测绘),可以不设立合资、合作企业,但是必须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军队测绘主管部门批准,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测绘人员共同进行。第七条 合资、合作测绘不得从事下列活动:
(一)大地测量;
(二)测绘航空摄影;
(三)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四)海洋测绘;
(五)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
(六)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七)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测绘活动。第八条 合资、合作测绘应当取得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
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及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符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
(三)合资、合作企业须中方控股;
(四)已经依法进行企业登记,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人资格。第九条 合资、合作企业申请测绘资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中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
(二)中方控股的证明文件;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第十条 测绘资质许可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提交申请:合资、合作企业应当分别向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和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二)初审: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决定受理的,应当及时通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初审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
(三)审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接到初审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送军队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审查,并在接到会同审查意见后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四)发放证书:审查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审查不合格的,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第十一条 申请一次性测绘的,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式三份:
(一)申请表;
(二)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的身份证明和有关资信证明;
(五)测绘活动的范围、路线、测绘精度及测绘成果形式的说明;
(六)测绘活动时使用的测绘仪器、软件和设备的清单和情况说明;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现有测绘成果不能满足项目需要的说明。
为什么有些城市的房产测绘行业还是政府的建设部门垄断着?房产测绘不是法律规定允许市场化吗?
房产测绘是法定测绘,其测绘成果一旦被房屋登记机构采用便具有法效力,房产测绘市场完全放开,目前不是太成熟,其房产测绘行业本身发展历程太简短,完全不能经得起市场经济杠杆的调节,房产测量规范以及相关规定严重滞后,房产测绘单位之间的恶意竞争,房产测绘行业不规范,一旦市场化运作,房产测绘市场很快会进入混乱状态,进而导致房屋登记混乱,我个人认为房产测绘10年之内不可能进行强制性的放开!
测绘公司资质办理条件
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 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测绘资质放开外资:
(一)具有企业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具有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和办公场所;
(三)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测绘资质放开外资,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及保密管理制度和条件;
(四)具有与申请从事测绘活动相匹配的测绘业绩和能力(初次申请除外)。
第七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将测绘资质行政许可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等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测绘资质审批机关应当健全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维护机制测绘资质放开外资,实现测绘资质行政许可在线受理和审查测绘资质放开外资,方便管理相对人,提高行政效率,增强管理能力。
第九条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测绘资质放开外资: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二)符合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与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或者任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
(三)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及省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测绘仪器检定单位出具的检定证书;
(四)单位办公场所证明;
(五)健全的测绘质量保证体系证明;
(六)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
(七)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