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

1、根据《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5﹞4号)有关规定,我委研究制定了《市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办理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微信号:MeetyXiao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2、修改下列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修改下列规章1将《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6号)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文 号: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28号)《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五届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4、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及地理信息的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