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复习重点

1 确定城市化指标及测度方法:单一指标法(人口比例和土地比例)和(复合)综合指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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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评价城市建设用地的工程地质和自然地理条件,一般将其分为三类,三类用地的定义:

一类用地:是指用地的工程地质等自然环境条件比较优越,能适应各项城市设施的建设需要,一般不需或只需稍加工程措施即可用于建设的用地。

二类用地:是指需要采取一定的工程措施,改善条件后才能修建的用地。

三类用地:是指不适于修建的用地。

3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和柯布西耶的现代城市设想,界定了当代城市发展的两种指向:

“田园城市”:城市的分散发展。柯布西耶:城市的集中发展

4 总体规划的报批:

县辖建制镇→县人民 县政府所在地的镇→市人民政府 建制市→ 省政府

直辖市,省会(自治区),百万人口以上国务院指定城市→国务院

5 城市的含义:以非农业产业和非农业人口集聚为主要特征的居民点,包括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

6 城镇化:人类生产与生活方式由农村型向城市型转化的历史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及城市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

7 美国学者弗里德曼将城市化过程区分为城市化Ⅰ和城市化Ⅱ:城市化Ⅰ是可见的物化了的或实体性的过程;城市化Ⅱ是抽象的,精神上的过程。

8 卫星城的规划和建设可以分为哪三个阶段:由“卧城”到半独立的卫星城,到基本上完全独立的新城,其规模逐渐趋向由小到大。

9 城市规划区的含义(区分城市建成区、城市市域):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建成区: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区域。城市市域:城市行政区规划范围内所有的国土面积。市域规划区建成区

10 我国城市居住用地人均指标: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20~32%,用地指标18~28㎡/人p213按照居住用地城市规划建设用地结构比例计算城市居住用地面积

11按照城市的用地形态和道路骨架形式,可以大体上归纳为哪两类,分别包含哪些城市类型:集中式布局的城市和分散式布局的城市。集中式布局的城市包括网格状,环形放射状。

分散式布局的城市包括组团状,带状(现状),星状(指状),环状,卫星状。

12城市性质的确定方法: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定性分析为主。

13 详细规划阶段,用地分类应达到什么深度?在详细规划阶段,用地进一步细分,在用地名称上,除相同功能性质的仍然沿用外,还需增加新的用途类别。例如,在居住区详细规划中用地又可细分为住宅用地,道路用地,绿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等。P213

14 人口性别比的计算:男性人口/女性人口×100%

15城市性质的定义: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

16城镇人口:是指城镇建成区内实际居住人口,由三部分构成,即建成区内的户籍非农业人口,户籍农业人口和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人口。

17逆城市化:非城市地区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接近或超过城市水平,城市人口向郊区发展。

18城市规划区: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19 城市热岛:城市的建筑密集,生产与生活活动散出大量的热,使得市区的气温高于郊区,形成一个岛状的热中心的现象。

20 城市规模:是指以城市人口和城市用地总量所表示的城市的大小,包括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两个方面。通常以城市人口规模来表示。

21 人口自然增长率=本年出生人口数—本年死亡人口数/年平均人数×1000‰

22 人口年龄构成:是指城市人口各年龄组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23诺瑟姆S形曲线所表征的意义,看图说明

发展速度 产业结构

初期阶段(30%拐点之前): 速度缓慢, 一产50%,二三产在20%左右

空间形态(点状结构) 年增长率0.3%

加速阶段(30%~60%之间) 增长率提高 一产下降,二产三产上升,地位交错

(面状或带状结构大都市区) 1.5~2.5倍

饱和阶段 (60%拐点以后) 速度回落 三产50%,二产30%左右,一产10%

(网状结构,一体化增强)

24唐长安与以往都城相比有哪些独特之处:(1)打破“前朝后市”朝市易位(2)“官民不想参”。专设皇城,把中央衙制集中在宫城南的大街两侧。(3)规模尺度超前。长安城宫殿、衙门只占全城10%,每个坊面积25—70公顷

25古希腊城市所具有的特点:(1)道路系统——方格网;(2)街坊面积比较小,最大30*52m(3)城市中心——广场和公共建筑取代了宫殿

26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1)城市规划区范围(2)控制开发区域(3)建设用地规划(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5)历史文化遗产保护(6)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目标(7)城市防灾工程

27城市化(urbanization)的四个含义:(1)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2)农村地域转化为城市地域;(3)农村产业转化为非农业产业;(4)城市文化、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在农村扩散的过程

28 城乡规划的编制层次:城市规划纲要——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全国、省城)——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村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规划纲要——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

29 按照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分类方法,城市产业可以分为哪三类?主导产业,辅助产业与服务产业。P96

30居住区道路交通的三种组织形式:(1)人车交通分行的道路系统(2)人车混行的道路系统(3)人车共存的道路系统

31 绿地率及标准:

绿地率:居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占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

标准: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应低于25%

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用地面积的比例,是衡量地块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绿地率=地块内绿化用地总面积/地块面积)×100% 

绿地率指标是以控制其下限为准,这里的绿地包括公共绿地,中心绿地,组团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不包括屋顶,晒台的人工绿地,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亭榭,水池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32居住区\居住组团及各自人口规模:

居住区:一般称城市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3小学\中学服务半径:小学的服务半径为500m左右,中学为1000m左右

34居住区文化类服务设施布置方式三种:(1)沿街线状布置(2)独立地段成片集中布置(3)沿街和成片集中相结合的布置方式

35居住区规划结构三级与两级布置的基本形式:(1)居住区—居住小区;(2)居住区—居住组团;(3)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 p497

36 行列式布置的几种形式:(1)山墙错落(2)单元错开拼接:1.不等长拼接2.等长拼接(3)成组改变朝向(4)扇形、直线形(5)曲线形(6)折线形 p505

37山墙错落的几种形式:(1)前后交错(2)左右交错(3)左右前后交错

38组团的分隔方式:(1)用绿化分隔(2)用公共建筑分隔(3)用道路分隔(4)用河流分隔(5)利用地形高差分隔 p508

39千人指标:即每千居民拥有的各项公共服务设施的建筑面积和用地面积。

40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规定的时日获得所需日照量而保持的一定间隔距离。

41人口毛密度:人口毛密度=规划总人口/居住用地总面积(人/h㎡)p542

42容积率的计算:容积率=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即总建筑面积(毛)密度

43停车率:居住区内居民汽车的停车位数量与居民住户数的比率

44住区绿地与居住区公共绿地的组成:

住区绿地组成:(1)公共绿地(2)公共建筑和公用设施附属绿地(3)宅旁和庭院绿地(4)街道绿地

居住区公共绿地的组成:居住区公园,游园,林荫道,组团绿地 P531

45居住区四类用地及含义:住宅用地,公建用地,道路用地,公共绿地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等)的总称。其代码用R01表示。

公建用地: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公共设施的用地,包括

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其代码用R02表示。

道路用地:指住区范围内的各级道路,包括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其代码用R03表示。

公共绿地: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游憩绿地(集中绿地),包括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他块状带状绿地等,其代码用R04表示。46小区路两侧高层住宅建筑控制线间距: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无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0m

47高层住宅山墙距小区路:

48老年公寓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

49底层商业建筑人行通道的设置:

50高层住宅建筑间距: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米,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米

51小区道路路面宽度.:6~9m

52宅前路宽度:不宜小于2.5m

53回车场地尺寸:不小于12m×12m

54高层日照间距

定性分析:全面分析城市在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

定量分析:是对城市职能,特别是经济职能采用一定的技术指标,从数量上确定主导的生产部门。

城市职能:是指城市在一定地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分工。

工业用地与居住用地的位置关系

发展空间 交通联系 污染隔离

平行布置 互不干扰 距离短有穿越 隔离带宽

垂直布置 在某方向干扰 距离长无穿越 隔离带窄

混合布置 互不干扰 距离短无穿越 隔离带窄

综合增长率法:城市人口总数=城市现状总人数×(1+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年限=城市现状总人数×(1+综合增长率)年限 P122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使城市规划的编制规范化,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根据实际需要,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可以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大、中城市可以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分区规划。第四条 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需要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详细规划由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其他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第五条 承担编制城市规划任务的单位,应当符合国家关于规划设计资格的规定。第六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确定的各项规划原则,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积极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第七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对城市的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自然环境、城市建设的历史和现状等情况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取得准确的基础资料。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第八条 在编制城市规划的各个阶段,都应当运用城市设计的方法,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和居民生产、生活的需要,对城市空间环境作出统一规划,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城市景观的艺术水平。第九条 编制城市规划应当进行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当地居民的意见。第十条 编制城市规划采用的勘察、测量图件和资料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勘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质量要求。第二章 总体规划的编制第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研究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并作为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依据。第十二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论证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原则确定规划期内城市发展目标;

(二)论证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地位,原则确定市(县)域城镇体系的结构与布局;

(三)原则确定城市性质、规模、总体布局,选择城市发展用地,提出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初步意见;

(四)研究确定城市能源、交通、供水等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的重大原则问题,以及实施城市规划的重要措施。第十三条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成果包括文字说明和必要的示意性图纸。第十四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研究和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空间发展形态,统筹安排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合理配置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处理好远期发展与近期建设的关系,指导城市合理发展。第十五条 城市总体规划的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同时应当对城市远景发展作出轮廓性的规划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是总体规划的一个组织部分,应当对城市近期的发展布局和主要建设项目作出安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一般为五年。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期限可以为十年至二十年,近期建设规划可以为三年至五年。第十六条 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设市城市应当编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县(自治县、旗)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应当编制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市域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包括:分析区域发展条件和制约因素,提出区域城镇发展战略,确定资源开发、产业配置和保护生态环境、历史文化遗产的综合目标;预测区域城镇化水平,调整现有城镇体系的规模结构、职能分工和空间布局,确定重点发展的城镇;原则确定区域交通、通讯、能源、供水、排水、防洪等设施的布局;提出实施规划的措施和有关技术经济政策的建议;

(二)确定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划定城市规划区范围;

(三)提出规划期内城市人口及用地发展规模确定城市建设与发展用地的空间布局、功能分区,以及市中心、区中心位置;

(四)确定城市对外交通系统的布局以及车站、铁路枢纽、港口、机场等主要交通设施的规模、位置,确定城市主、次干道系统的走向、断面、主要交叉口形式,确定主要广场、停车场的位置、容量;

(五)综合协调并确定城市供水、排水、防洪、供电、通讯、燃气、供热、消防、环卫等设施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六)确定城市河湖水系的治理目标和总体布局,分配沿海、沿江岸线;

(七)确定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及总体布局;

(八)确定城市环境保护目标,提出防治污染措施;

(九)根据城市防灾要求,提出人防建设、抗震防灾规划目标和总体布局;

(十)确定需要保护的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传统街区,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提出保护措施,历史文化名城要编制专门的保护规划;

(十一)确定旧区改建、用地调整的原则、方法和步骤,提出改善旧城区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和措施;

(十二)综合协调市区与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各项建设,统筹安排近郊区村庄、集镇的居住用地、公共服务设施、乡镇企业、基础设施和菜地、园地、牧草地、副食品基地,划定需要保留和控制的绿色空间;

(十三)进行综合技术经济论证,提出规划实施步骤、措施和方法的建议;

(十四)编制近期建设规划,确定近期建设目标、内容和实施部署。

建制镇总体规划的内容可以根据其规模和实际需要适当简化。

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重点是什么?

国家级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编制要点重点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1)体现国家意志导向城乡规划编制要点重点,维护国家安全和国家主权城乡规划编制要点重点,谋划顶层 设计和总体部署城乡规划编制要点重点,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战略选择和目标 任务。

2)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的底数、底盘、底线和约束性指 标。

3)协调区域发展、海陆统筹和城乡统筹,优化部署重大资 源、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性空间要素。

4)进行地域分区,统筹全国生产力组织和经济布局,调整和 优化产业空间布局结构。

5)合理规划城镇体系,合理布局中心城市、城市群或城市 圈。

6)统筹推进大江大河流域治理,跨省区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 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 系。

7)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政策宣言和差别化空间治理的总

体原则。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国家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

2)提出省域国土空间组织的空间竞争战略、战略性区位、空 间结构优化战略、空间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解决空间问题的“一 揽子”战略方案。

3)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划定地域分区,突出永久基本农 田集中保护区、生态保育区、旅游休闲区、农业复合区等功 能区。提出省域内重大资源、能源、交通、水利等关键性空 间要素的布局方案。坚持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

4)加强国土空间整治修复。 5)强化国土空间区际协调。 6)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政策。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

1)落实国家级和省级规划的重大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 标,提出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创 造高品质生活的战略指引。

2)确定市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 局,构建“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集约型”的城乡国土空 间格局。

3)确定市域总体空间结构、城镇体系结构,明确中心城市性 质、职能与规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市级城镇开发边 界和城市周边基本农田保护区。

4)落实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提出山、水、林、田、湖、草等各 类自然资源保护、修复的规模和要求,明确约束性指标;

5)统筹安排市域交通等基础设施布局和廊道控制要求,明确 重要交通枢纽地区选址和轨道交通走向;提出公共服务设施 建设标准和布局要求;统筹安排重大资源、能源、水利、交 通等关键性空间要素。

6)对城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 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7)在总体规划中提出分阶段规划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 下位规划需要落实的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

8)建立健全从全域到功能区、社区、地块,从总体规划到专 项规划、详细规划,从地级市、县(县级市、区)到乡

(镇)的规划传导机制。